標題其實不是那個意思, 不過這圖是那意思。
現在是個什麼都科學化, 什麼都標準化的時代, 所有的標準, 其背後都有科學依據。鉛對人體有毒, 所以歐盟有個RoHS的無鉛標準, 所有東西要進口, 都要有這個檢驗標章, 這個標準嚴格的程度, 除了材料不含鉛之外, 還包含製程機具、包裝都不含鉛, 所以一個RoHS至少就需要二到三份文件證明。
這次的三聚氰胺事件, 衛生署訂出2.5ppm的標準, 其背後的因素說是儀器解析度誤差範圍, 可是, 相對有2.5ppm誤差的儀器, 難道就不能用更高精確度的儀器來檢驗嗎? 這樣的要求是很難的嗎? 很不合理的嗎?
向法院請病假只有指定的幾家醫院所開出的證明有效; 向保險公司申請重大傷殘理賠也需要地區醫院以上的等級才行; 這種關乎人命的事, 就不能採用高標準, 只有擁有高精度儀器的單位檢驗才算數嗎? 這樣的要求是很難的嗎? 很不合理的嗎?
如果要說服大家2.5ppm的標準是合理的, 那至少也提出一個可以令人信服的論文或研究報告, 大家至少對於這個所謂的「安全劑量」會覺得安心。但是, 有嗎? 有這種東西嗎? 提出來的理由竟然是「香港採用2.0ppm的標準」, 我靠! 好的不學盡學壞的!
我第一個想到的是高速公路速限......
嗯, 時速低於150km/hr的全部視為龜車開單如何?
高鐵只跑300km/hr似乎也太慢了, 直上400km/hr如何?
雖然自己平常不喝這些有的沒的, 麵包蛋糕餅乾披薩什麼的也很少在吃, 但是傳出這樣的事, 政府做出這樣草率的決策, 真的是覺得有淚哭不出來......自己不算身體強健, 親朋好友之中卻也不乏體弱多病的人, 他們也許禁不起這2.5ppm的「安全劑量」, 這種東西, 不應該是一點都不該有, 一點都不能有的嗎?
我其實很不喜歡對時事做評論, 只是希望大家都能安心吃喜歡吃的東西, 健健康康的活下去, 這樣的要求很難嗎? 很不合理嗎? 如果有人因此出事, 我覺得做這種決定的人不應該只是下台了事, 應該要判死刑才對。
2008年9月28日 星期日
馬上就結石
作者:
真是夠了
於
凌晨2:2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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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 意見:
我記得那時是解釋說每家的機器極限不一
所以訂個中間值
但我覺得一切都是昭令夕改造成的
如果當初直接就訂出2.5我想也不會有這麼大的反彈吧
不過現在通通改成為"未檢出"才算正常的規則就是了
現在我喝乳製品都會猶豫說~但在香港我還是叫了他們的奶茶喝~因為太好喝了XD
後來不是也說了有0.05ppm的機器了嗎? 這種東西應該要從嚴來規範才對, 而不是訂一個寬鬆的標準讓廠商鑽漏洞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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